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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随州市
(湖北随州)父亲于1983年秋经村委会同意先自一人到此地购买了房屋,分得田地并种上了麦子,并于其后两年的时间内将妻子儿女一同带过来,从此和本地其他村民一样交纳土地税,上交工粮,交集资,出义务工,承受各种合理不合理的农民负担。但因为农民收入少,加之按人分负担,我们家比老住户承受了更多的负担,而且还有四个孩子要上学要交学费,家境十分贫困,无法按时交纳村委会要求的入户费用。搬迁转移户口,按政策入户应是不用交钱的,而我家每个人的户口都是交钱买来的,明明在这里居住了将近三十年却只承认了两个老人四年的户口,主管户籍的派出所民警都记得我们来的时间,并且开给我们证明材料,但是村委会的人连看都不看。其实这么多年,国家经过了四次人口普查工作,我们早就上了这里的户口,不是什么黑户。户口要存在问题,不是我们单方面的原因,是基层政府出于什么原因的不作为。这事情不难查,所有的人都知道我们是什么时间搬来的,当初的村委会的干部也找的到,为什么就不按照我们实际搬来时间分呢?父母都拥有1992年颁发的第一批居民身份证,至少就应该说明那时就已经有了本地户口,80年代末也交纳了相关费用,办得房屋所有证,交纳了计划生育罚款,土地税等农民负担也更是从来有责任田的那一天就开始交纳,并且几个孩子因为要上学也交了每人四百元共计1600元
的入户费(因为没钱拉的稻谷去村委会抵的现金),但两个老人一直到2008才交的入户费,他们就只承认了四年的户口,几个孩子也只承认十四年的户口,其实最小的弟弟还是在这里出生的,他也已经在这里整整生活了25年了。这是明显的事实,为什么就是不承认呢? 现依照政府规划,口粮地被征收,征地补偿分配却极为不公,没有监管制度,不是按照占了谁的地偿谁的款,而是按入户的时间所有人来分,所以很多已经把户口迁出的人又通过关系把户口转回来,还能按老户分钱,而他们为这块土地付出了什么呢? 现在老户连新娶的媳妇才生的婴儿每人都可以领到一万多元的补偿款,但我们家的两个老人每人只能领到几百元,而且还要交纳国家已经明文免掉的各种费用及滞纳金高达4700多元,这不就是被卖了口粮田(手里有口粮田合同到2028才到期)还拿不到一分钱,还要抵老账。如果地不卖,国家每年给我们的种粮补贴就有千把元,而且不用掏钱买吃的粮食,等于地没有了,钱也拿不到。当时搬到这里时,父母尚不足三十岁,如今是以近花甲的老人。经过这么多年的劳作,人已经老了,驼背了,也落了一身的疾病,生于贫困家庭的孩子们生计也困难。老人没了劳动能力,也没有养老和医疗保障,以后的日子该怎么办呢?难道要去要饭吗?东城区寨湾村五组现在这样对待我们真是太黑暗了,太欺负人了。希望这样不公平的分配方案政府能来过问,为民做主,跪谢。祝福国家兴旺,人民幸福,少一点不和谐的社会现象。